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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钦南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志公教育     时间:2017-04-14 16:13:25     阅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更正重印件)等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7年钦南区那思镇卫生院等10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4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3日-1999年4月13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1971年4月31日以后出生),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8、报考人员获得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报考人员获得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学历的,考生户口所在地只限于广西区范围内;报考人员为中专(含高中)学历的,考生户口所在地只限于钦州市范围内;钦南区驻军随军家属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9、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服役、辞职、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4月13日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职在编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未到期的人员;
  6、原为公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未满新录用(或聘用)试用期的和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公考、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9、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10、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43个:笔试类3个岗位;免笔试类27个岗位;免笔试、面试类13个岗位(详见岗位表)。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可登陆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gwyexam/?examid=dEdIdG)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4日8:00—4月19日17:30
  报考者注册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上传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处理后的照片(照片处理上传方法详见附件2),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报名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广西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报名时,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14日8:00—4月21日17:3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两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报名次日起2日内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除随军家属外,其余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属随军家属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供纸质随军审批表等材料进行审核。
  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17年4月18日8:00-4月23日17:3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1的岗位不能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及以上1:3以下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实际需求向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批准后方可开考。
  对不予开考的岗位,2017年4月26日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公告。
  (五)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岗位改报时间:2017年4月27日08:00-4月27日17:3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27日08:00-4月27日18:3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对改报岗位不成功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5月29日8:00—6月3日10: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可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要求以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用A4纸大小打印,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1、    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参加全区统一的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和科目
  2017年6月3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    笔试有关要求
  两个科目笔试是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
  5、照顾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少数民族考生的认定以居民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信息记载为准。
  6、公布笔试成绩:2017年7月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进入面试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但又确需补充岗位人员的,可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进行面试。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
  面试人选名单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钦州人才网(http://www.gxqzrc.com)及钦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qn.gov.cn)进行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时间。2017年7月31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的有关规定,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5、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6、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钦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形式应根据招聘岗位确定,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7、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8、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钦南区纪检监察机构要对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如有违规现象出现,应及时、大胆制止,严肃处理。
  9、成绩公布。每一岗位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成绩。当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单位须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钦南区驻军随军家属。确定人选时,出现总成绩相同,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确定人选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考核、体检。
  (三)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参照国考局《关于做好公考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了解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学籍信息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查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考核时要对考核人选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考核环节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不再递补考核人选。
  (四)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
  对《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体检实施机关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六、公示、聘用管理
  1、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www.gxqzrc.com)和钦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qn.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钦南区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工资等手续。本次招聘将按招聘单位指定的空缺岗位进行聘用,按岗定薪,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规定,采取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出现其他违纪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的招考。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给予清退。
  八、其他事项
  在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考生在报名期间自行举证。
  九、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和了解钦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qn.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执行。
  (四)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2823181、2838867
  2.监督电话:0777-2102128
  本公告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钦南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

 
  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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