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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考试:法律知识高频考点(一)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志公教育     时间:2017-12-04 11:43:55     阅读:

  高频考点一、土地所有权
  [考点解析]: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但是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主体的特定性 ;土地所有权是一项专有权,其权利主体的特定性。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2、交易的禁止性 3、权属的稳定性 4、权能的分离性
  [2012年安徽 单选题]
  下列自然资源,只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
  A. 土地 B. 森林
  C. 水流 D. 草地
  [答案]:C
  [解析]: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本题选C项。A、B、D三项内容不符合本题题意。
  [2010年安徽 单选题]
  根据我国法律,以下资源只能属于国家所有,不能属于集体所有的是( )。
  A.森林 B. 山岭 C. 草原 D. 矿藏
  [答案]:D
  [解析]: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本题选D项。A、B、C三项内容不符合本题题意。
  [2011年安徽 单选题]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人是( )。
  ①国家 ②劳动群众集体 ③中国公民 ④支付了对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A. ① B. ①② C. ①②③ D. ①②③
  [答案]: B
  [解析]: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土地所有权是一项专有权,其权利主体的特定性。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故选B。
  高频考点二、公司的权力机构
  [考点解析]: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共同组成,指出资方,股东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制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2012年安徽 单选题]
  ( )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
  A. 股东会 B. 监事会
  C. 董事会 D. 董事长
  [答案]:A
  [解析]:《公司法》第3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B项监事会,是有限公司的一个重要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股东和职工对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和经理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的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并通过监事会的监督活动,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和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C项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一13人组成。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D项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可以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权利受股东会的制约。因此,答案选择A项。
  [2012年安徽 单选题]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每个股东权利大小取决于( )。
  A. 股东在公司中所担任职务高低
  B. 股东拥有股份多少
  C. 股东生产经营中所发挥作用大小
  D. 股东经济实力和资历背景
  [答案]:B
  [解析]:股份在股份有限公司中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而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A、C、D三项都不是符合本题题意。因此答案选择B项。
  [2011年安徽 单选题]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 )。
  A.股东会 B. 董事会 C. 监事会 D. 职工代表大会
  [答案]:A
  [解析]:《公司法》第3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C项监事会,是有限公司的一个重要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股东和职工对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和经理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的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并通过监事会的监督活动,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和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B项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一13人组成。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D项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因此,答案选择A项。
  法人资格
  [考点解析]: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012年安徽 单选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A. 分公司 B. 子公司
  C. 董事会 D. 财务部门
  [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董事会和财务部是公司两个不同的部门,因此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故答案选择B项。
  [2010年安徽 单选题]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下列属于法人的是( )。
  A. 某合伙企业
  B. 依据《公司法》设立的某股份有限公司
  C. 依据《公司法》设立的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
  D. 某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
  [答案]:B
  [解析]:C项 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D项 公司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分公司;一种为办事处。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但是公司的分支机构是公司的一部分,派生出来的,因此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A项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我国合伙组织形式仅属限于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故答案选择B项。
  [2012年山东 单选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子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人格,分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B.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C. 子公司、分公司都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D. 子公司、分公司都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答案]:B
  [解析]: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能以自己名义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有自己的股东,注册资本,法人代表,但分公司则没有。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承担。故答案选择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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